一、申辦狀態 由申辦單位按照申領代碼證的實際情況在相應的申報項目前的“□”里打√。
二、 機構代碼
由申辦單位按照其代碼證上的代碼號填寫。
三、 機構類型
由申辦單位按照申辦的證明材料在相應的 “□”里打√。
四、 機構名稱 填寫申辦單位全稱。企業應填寫企業法人登記主管機關核準的名稱;機關、事業單位應填寫機構編制機關批準的名稱;社會團體應填寫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機關核準登記的名稱;其它機構應填寫經主管部門批準或核準的單位全稱。
五、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 企業填寫營業執照上的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機關、事業單位填寫上級行政主管機關任命單位主要領導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 社會團體填寫社團登記證上負責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其它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單位填寫單位主要負責人的姓名及其身份證號碼。
六、主管部門 企業、事業單位和機關等申辦單位填寫上一級行政主管部門的名稱及代碼; 社會團體填寫業務歸口或業務主管部門的名稱及代碼。
七、注冊資金和貨幣種類 應由企業按照營業執照填寫。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按相關證書上的開辦資金、注冊資金和貨幣種類填寫,機關免填。
八、單位人數 填報本單位正式職工的總數。
九、行政區劃 按照GB2260《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區劃代碼》規定的名稱和代碼(發證機關可協助填寫)。
十、郵政編碼 填寫單位地址對應的郵政編碼。
十一、單位地址 填寫單位注冊地址。應包括省、市、鎮、村、街名稱和門牌號。
十二、成立日期 企業應按營業執照上規定的成立日期填寫; 機關、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及其它機構應按批準成立日期填寫。
十三、登記批準機構 1.企業填寫核準登記該企業的工商局的名稱; 2.事業單位填寫核準登記其成立的事業單位登記管理局的名稱; 3.社會團體填寫核準登記該社會團體的民政部門的名稱; 4.機關填寫批準成立部門的名稱; 5.其它組織機構填寫國家認可的批準機關的名稱。
十四、批準文號或注冊號 1.企業應填寫營業執照上的注冊號; 2.事業單位填寫事業單位法人證書上的登記號; 3.社會團體填寫社團登記證上的登記號; 4.機關填寫批準成立文件的文號。
十五、電話、傳真 填寫申辦單位電話、傳真號。
十六、申領副本數
由申領單位填寫申請副本的實際數量。申請IC卡或數字證書,任選一項。
十七、以上申報是否涉密
請在對應方框內打勾并加蓋公章。如填“是”,請注明涉密項目,并出示保密機關的證明文件原件。
十八、填表人、領證(卡)人簽名 由申領單位人員簽字并加蓋單位公章。
十九、填表日期
填寫該表格時的日期。 |